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3-011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以自有資產抵押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概述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2022年5月20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并表公司,下同)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授信品種包括但不限于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保函、信用證、融資租賃、保理業務、票據池業務、票據貼現等,綜合授信資金將用于補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營運資金周轉及與業務相關的投資業務,金額總計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并在該額度范圍內,根據金融機構要求,為上述融資辦理相關資產的抵押、質押等手續。上述申請綜合授信額度適用期限為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至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重新核定授信額度之前,在該期限內,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的授權代理人在上述額度范圍內根據公司資金需求與金融機構確定具體融資形式及擔保條件等及簽署相關協議及文件。
詳情參見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2-044)、《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2-057)及相關公告。
二、抵押申請綜合授信情況
近日,公司與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簽署了《綜合授信額度合同》,公司向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30,000萬元(其中敞口額度人民幣15,000萬元),綜合授信額度期限從授信合同生效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止;公司以自有房產為上述綜合授信額度中的敞口額度人民幣15,000萬元提供抵押擔保,并與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簽署了《抵押擔保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公司與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簽署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中涉及的敞口額度人民幣15,000萬元。
上述事項在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授信額度范圍內,無需再次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內容
公司與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簽署的《抵押擔保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抵押人: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抵押權人: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抵押物:
抵押物 | 產權證書編號 | 坐落地址 |
特爾佳觀瀾廠區1#號樓 | 粵(2021)深圳市不動產權第0197121號 | 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鷺湖社區觀盛五路8號特爾佳觀瀾廠區1#樓 |
特爾佳觀瀾廠區2#號樓 | 粵(2021)深圳市不動產權第0197118號 | 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鷺湖社區觀盛五路8號特爾佳觀瀾廠區2#樓 |
特爾佳觀瀾廠區3#號樓 | 粵(2021)深圳市不動產權第0197115號 | 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鷺湖社區觀盛五路8號特爾佳觀瀾廠區3#樓 |
特爾佳觀瀾廠區4#號樓 | 粵(2021)深圳市不動產權第0197089號 | 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鷺湖社區觀盛五路8號特爾佳觀瀾廠區4#樓 |
(四)抵押擔保范圍:《綜合授信額度合同》項下債務人所應承擔的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本金人民幣30,000萬元中的敞口額度人民幣15,000萬元,以及相應的利息、復利、罰息、遲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期間的加倍利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四、備查文件
(一)公司與華興銀行深圳分行簽署的《抵押擔保合同》《綜合授信額度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