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4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會議于2023年7月17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
經綜合評估及審慎考慮,公司決定修訂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行權及解除限售安排,并同步修訂了首次授予權益的股份支付費用及攤銷情況。經認真審核,監事會認為:《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內容符合《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激勵計劃的實施將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事務所對該事項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和法律意見書。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法律意見書》《上海信公軼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7月18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2.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
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的修訂情況,公司同步對《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予以調整。經認真審核,監事會認為:《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能確保本次激勵計劃的順利進行,將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公司激勵與約束機制。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7月18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