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3-113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會議于2023年11月21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預留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經審慎核查《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授權、授予日)》后,監事會認為,本次擬獲授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均具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激勵對象中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擬獲授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滿足獲授條件。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勵對象均未發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勵計劃設定的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條件已經滿足。
監事會同意公司以2023年11月21日作為預留授權/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條件的4名激勵對象授予15.49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12.43元/份;向符合授予條件的5名激勵對象授予16.78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7.77元/股。
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事務所對該事項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和法律意見書。
《關于向激勵對象預留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114)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11月22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授權、授予日)》《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上海信公軼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相關事項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11月22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