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3-124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競拍獲得探礦權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交易概述
2023年11月2日,根據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顯示,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桂陽大為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桂陽大為礦業”)競拍獲得湖南省桂陽縣大沖里礦區高嶺土礦普查探礦權(以下簡稱“桂陽大沖里探礦權”)。同月,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與桂陽大為礦業簽訂了《探礦權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
上述事項詳情參見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1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全資子公司競拍獲得探礦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105)、《關于全資子公司競拍獲得探礦權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3-108)及相關公告。
二、交易進展
近日,湖南省自然資源廳與桂陽大為礦業簽訂了《探礦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出讓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甲方:湖南省自然資源廳
乙方:桂陽大為礦業有限公司
第一條 探礦權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湖南省桂陽縣大沖里礦區高嶺土礦普查
2.地理位置:桂陽縣橋市鄉
3.勘查主礦種:高嶺土
4.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5.勘查面積:3.5818km2
6.礦區范圍坐標:
拐點編號 | 東經 | 北緯 | 拐點編號 | 東經 | 北緯 |
1 | 112°36′ 10.033″ | 26°10′ 58.581″ | 7 | 112°35′ 17.977″ | 26°09′ 25.849″ |
2 | 112°36′ 10.346″ | 26°10′ 32.334″ | 8 | 112°35′ 03.173″ | 26°09′ 26.261″ |
3 | 112°35′ 45.236″ | 26°10′ 32.084″ | 9 | 112°35′ 02.645″ | 26°10′ 29.398″ |
4 | 112°35′ 45.474″ | 26°09′ 27.591″ | 10 | 112°35′ 17.300″ | 26°10′ 29.518″ |
5 | 112°35′ 43.163″ | 26°09′ 24.444″ | 11 | 112°35′ 17.411″ | 26°10′ 58.044″ |
6 | 112°35′ 20.342″ | 26°09′ 24.252″ | \ | \ | \ |
面積:3.5818km2 |
第二條 出讓方式
1.出讓方式:掛牌
2.交易平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2日在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
第三條 出讓年限
探礦權登記期限為5年。
第四條 出讓收益及繳納方式
湖南省桂陽縣大沖里礦區高嶺土礦普查探礦權掛牌成交價為人民幣3760萬元(大寫人民幣叁仟柒佰陸拾萬元整),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人民幣3760萬元。轉采后乙方每年按照高嶺土礦原礦產品上年度銷售收入的3.1%繳納年度采礦權出讓收益,乙方向礦業權所在地稅務部門據實申報繳納上一年度采礦權出讓收益,繳款時間最遲不晚于次年2月底。
擬設探礦權前期投入成本人民幣260萬元(大寫人民幣貳佰陸拾萬元整),待湖南省礦業權出讓制度及礦業權出讓收益起始價標準等有關政策出臺后,乙方按相關要求執行。
前述款項不包括探礦權人應當依法繳納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出讓合同抄送稅務部門,由稅務部門開具繳款通知書,通知乙方繳款。
2.除法律規定的特定情形外,甲方對乙方依法取得的探礦權,有效期內不得收回。特殊情形下,因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撤回探礦權許可,對乙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給予補償。
第六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取得探礦權后5年內完成全部區域的勘查工作,達到轉采要求(資源儲量規模為大型的非煤礦山應當達到勘探程度,其他礦山應當達到詳查(含)以上程度)。如達不到轉采要求,乙方需在勘查許可證到期后三個月內申請注銷探礦權,逾期不申請注銷的,將予以公告注銷。
2.乙方應依法依規對勘查區域內的礦產資源開展綜合勘查、綜合評價,探礦工作過程中如勘查階段或礦種等發生重大變化需調整勘查工作的,應編制新的勘查實施方案并按規定報審;轉采時應據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
3.為助推湖南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推動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發展優勢,探礦權轉采時應符合相關規劃,并具有湖南省內與探獲資源相匹配的產業精深加工的能力。
4.乙方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用地用林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在探礦權范圍內開展綠色勘查。
5.探礦權人在勘查過程中若遇到道路、橋涵、水、電等地上附著物時,應妥善處理與相關管理部門關系,做好保護措施。
6.乙方或其在出讓礦山所在地成立的全資子公司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年內,按照礦業權審批登記有關規定準備相關資料,向甲方申請辦理勘查許可登記。
7.乙方應認真履行探礦權占用費(使用費)繳納、最低勘查投入、生態修復、地質資料匯交、勘查信息公示、綠色勘查等相關義務。
8.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吊銷、撤銷勘查許可的,本合同自動解除,但乙方應繼續履行由勘查工作產生的生態修復等責任。
9.乙方在勘查工作結束后或無法繼續開展時,應完成礦山土地復墾、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等生態保護和治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合同規定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未按時足額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的,由稅務部門責令限期30日內繳納,并從滯納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加收的滯納金不超過欠繳金額本金。逾期仍不繳納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可依法吊銷乙方探礦權勘查許可證,收回探礦權,可依法將乙方的相關信息納入企業誠信系統。
2.因探礦權出讓登記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探礦權登記,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應按規定處置礦業權出讓收益等相關事宜。
3.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吊銷勘查許可證、撤銷探礦權登記,未在勘查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按要求申請轉采導致勘查許可證自行廢止,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探礦權注銷登記的,本合同自動解除。已繳納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按規定處置,乙方應按規定繼續履行相關責任義務。
三、風險提示
(一)桂陽大為礦業本次競得桂陽大沖里探礦權,尚需繳納競拍成交價款、辦理探礦權登記手續等,經批準后方能取得勘查許可證,公司能否順利獲批及審批時間存在不確定性。
(二)目前桂陽大為礦業還未對礦區進行全面、細致的勘探工作,預測的資源總量、品位、地質情況等可能與實際情況存在差距的風險。
(三)勘查環節、“探轉采”環節及其立項、安全、環保等環節,需要獲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能否順利推進各項審批手續并取得采礦權存在不確定性。
(四)探礦權投資存有不可預計的風險,探礦權相關公開的出讓文件、資料所表述的有關情況與實際情況可能存在差異,并且存在國家產業政策或礦產規劃的調整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的要求與特殊的探礦方法的限制等。
公司將積極推進有關事項的進展,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一)《探礦權出讓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