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3-128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鑒于為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團隊已整體從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大華”)分立并被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北京大華國際”)吸收合并,為保持審計工作的延續性,經與大華和北京大華國際友好協商,公司擬改聘北京大華國際為公司2023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4.公司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董事會對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無異議。本次變更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稱: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組織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31號5層519A
首席合伙人:楊雄
截止2023年12月5日,北京大華國際合伙人37人,注冊會計師 108人,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人數52人。
2022年度經審計的收入總額為2,003.77萬元,審計業務收入為 1,722.59萬元,證券業務收入為0萬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審計客戶家數0家。本公司同行業上市公司審計客戶家數為0家。
2.投資者保護能力
職業風險基金上年度年末數:105.35萬元;已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1000萬元,擬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1億元。北京大華國際計提的職業風險金100余萬元,職業風險基金計提和職業保險購買符合相關規定;近三年無在執業行為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誠信記錄
北京大華國際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0次、監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監管措施0次和紀律處分0次。期間有11名從業人員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自律監管措施13次。
(二)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擬安排項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年12月成為注冊會計師,1989年7月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23年12月開始在北京大華國際所執業,2021年12月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6家。
擬安排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姓名張燕燕,2021年7月成為注冊會計師,2009年11月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23年12月開始在北京大華國際所執業,2021年12月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簽署過其他上市公司審計報告4家次。
擬安排的項目質量復核人員:
吉正山,2013年5月成為注冊會計師,2011年1月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23年12月開始在北京大華國際所執業,2023年12月擬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簽署和復核的上市公司數2家。
2.誠信記錄
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未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未因執業行為受到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未因執業行為受到證監會及派出機構的行政監管措施。
3.獨立性
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等從業人員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4.審計收費
審計費用為不超過人民幣133萬元(其中:年報審計費用95萬元;內控審計費用38萬元),如公司審計范圍、內容發生變更,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實際審計范圍和內容確定最終審計費用。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一)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及上年度審計意見
公司前任會計師事務所大華已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2年(2021年-2022年),此期間大華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勤勉盡責,公允獨立地發表審計意見,客觀、公正、準確地反映公司財務報表及內控情況,切實履行財務審計機構應盡的責任,從專業角度維護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對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財務報告,以及2022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意見。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部分審計工作后解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鑒于為本公司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團隊已整體從大華分立并被北京大華國際吸收合并,經公司審慎評估和研究,并與大華、北京大華國際友好溝通,公司擬改聘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是考慮公司業務發展情況及整體審計的需要,不存在與前任會計師事務所在工作安排、收費、意見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
公司已就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與北京大華國際、大華進行充分溝通,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均已知悉本次變更事項且對此無異議。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將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號——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的規定,積極做好溝通及配合工作。
三、擬變更會計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北京大華國際進行了審查,認為北京大華國際具備證券相關業務資格,其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誠信狀況滿足公司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會提議變更北京大華國際為公司2023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二)董事會及監事會對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聘請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審計費用為不超過人民幣133萬元,如公司審計范圍、內容發生變更,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實際審計范圍和內容確定最終審計費用。獨立董事已對本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以及同意的獨立意見。
(三)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以及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獨立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2023年度審計工作的要求,公司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已就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宜,與前任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進行了事先溝通并取得對方同意。對于本次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我們表示認可并同意將《關于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證券業務資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要求,我們認為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為公司提供真實公允的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服務,滿足公司2023年度審計工作的要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至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監事會意見:
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經在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完成了執行證券期貨業務的備案,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能夠滿足公司未來財務審計工作的需求,能夠獨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監事會同意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四、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二)經與會委員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第六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三)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第六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四)經獨立董事簽字的《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五)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業證照,主要負責人和監管業務聯系人信息和聯系方式,擬負責具體審計業務的簽字注冊會計師身份證件、執業證照和聯系方式,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關于其基本情況的說明;
(六)深交所要求報備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