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4-006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會議于2024年2月27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連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會議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
經審議,董事會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據生產經營計劃擇機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業務所需交易保證金和權利金上限不超過人民幣700萬元或等值其他外幣金額;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約價值不超人民幣10,000萬元或等值其他外幣金額。前述額度在有效期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提請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在上述額度范圍內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授權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如單筆交易的存續期超過了授權期限,則授權期限自動順延至該筆交易終止時止。
該議案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關于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8)詳情參見2024年2月28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關于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的可行性分析報告》詳情參見2024年2月28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二)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制定<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的議案》。
為規范公司及下屬全資、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有效防范因生產經營活動中原材料和成品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公司根據《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交易與關聯交易》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董事會同意制定該制度。
《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詳情參見2024年2月28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