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4-035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會議于2024年7月25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連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會議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額度的議案》。
經審議,董事會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據現階段日常經營和業務發展的實際需要,調整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的額度,具體為:由“業務所需交易保證金和權利金上限不超過人民幣700萬元或等值其他外幣金額;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約價值不超人民幣10,000萬元或等值其他外幣金額”調整至“業務所需交易保證金和權利金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或等值其他外幣金額;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約價值不超人民幣20,000萬元或等值其他外幣金額”,前述額度在有效期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提請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在上述額度范圍內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授權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如單筆交易的存續期超過了授權期限,則授權期限自動順延至該筆交易終止時止。
該議案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關于調整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7)詳情參見2024年7月26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關于調整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額度的可行性分析報告》詳情參見2024年7月26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委員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第六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二)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