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1-055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閑置廠房出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閑置廠房出租的議案》,為提高公司資產的使用效率,在確保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公司擬將位于深圳市龍華區觀盛五路公司園區的自有閑置廠房對外出租,出租廠房總建筑面積不超過33,574平方米,在此范圍內,出租事項可滾動開展,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負責具體實施上述出租事項及簽署相關合同文件,授權期限為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至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重新審議閑置廠房出租額度之前。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規定,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本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閑置廠房出租事項具體情況如下:
一、出租事項的基本情況
(一)出租事項的目的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將閑置廠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資產使用效率,盤活公司存量資產,為公司和股東創造更大的收益。
(二)出租事項涉及的標的物
本次出租事項涉及的標的物為公司位于深圳市龍華區觀盛五路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園區的自有廠房。
(三)出租事項的相關范圍
公司將閑置廠房進行出租,總建筑面積不超過33,574平方米,在此范圍內,出租事項可滾動開展。
(四)出租事項涉及的金額及條件
本次出租事項將參照租賃市場情況確定價格、期限及相關條件。
(五)出租事項的授權及期限
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負責具體實施上述出租事項及簽署相關合同文件,授權期限為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至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重新審議閑置廠房出租額度之前。
二、出租事項存在的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風險
出租事項的實施受市場環境影響,存在無法開展的風險;相關租賃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較長,如日后交易對方經營情況惡化,公司可能存在無法按時收款的風險;相關租賃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遇政策、市場、環境、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計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租賃合同無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影響公司收益。
(二)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特爾佳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的主營業務為房屋租賃、物業管理,可實現在出租及后期物業管理上的規范運作;公司財務部將及時跟進租賃合同的履約情況,公司內審部門將對出租事項進行檢查,及時上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核查;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將對出租事項進行監督與檢查;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規定,持續關注出租事項的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閑置廠房出租事項是在確保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開展的,不會影響公司其他業務的開展,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公司閑置廠房出租事項可有效盤活資產,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四、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公司將閑置廠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資產使用效率,為公司與股東創造更大的收益;公司閑置廠房出租事項不會影響公司其他業務的開展,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將閑置廠房出租是在確保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開展的,有利于盤活公司資產,增加公司收益。監事會同意公司閑置廠房出租事項。
六、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經與會獨立董事簽字的《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