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3-076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修訂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中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行權及解除限售安排,并同步修訂了首次授予權益的股份支付費用及攤銷情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18日披露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公司針對本次激勵計劃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時對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管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在本次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相關情況如下:
一、核查范圍及程序
(一)核查對象為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
(二)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三)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本次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六個月(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8日,以下簡稱“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及《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
二、核查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說明
本次激勵計劃對外披露前,公司嚴格按照《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的相關規定,限定內幕信息知情人范圍,并采取相應保密措施。公司已將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登記,內幕信息知情人嚴格控制在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登記的人員范圍之內,未發現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3年7月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及《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具體情況如下:
經核查,本次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核查對象共計2人,其中1名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進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基于自身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獨立判斷及個人資金安排而進行的操作,在買賣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要素等相關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員向其泄漏本次激勵計劃的具體相關信息或基于此建議其買賣公司股票,其買賣行為是基于自身對公司已公開披露信息的分析、對公司股價走勢的判斷而做出的決定,不存在任何利用內幕信息進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另外1名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存在買賣公司股票行為,經公司核查及其個人說明,其買賣公司股票是基于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自行判斷以及缺乏對敏感期不得買賣公司股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所致,該核查對象并未向任何人員泄露本次激勵計劃任何相關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議任何第三方買賣公司股票,不存在主觀利用本次激勵計劃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出于審慎性原則,該核查對象已自愿放棄參與本次激勵計劃并承諾配合公司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等進行相應地調整。
除上述人員外,其余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內均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結論
綜上所述,公司在策劃本次激勵計劃事項過程中,嚴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及公司內部保密制度,嚴格限定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范圍,并采取相應保密措施。公司已將本次激勵計劃的商議籌劃、論證咨詢、決策討論等階段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內幕信息控制在《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登記人員范圍之內。在公司發布本次激勵計劃相關公告前,未發現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經核查,在本次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未發現本次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與本次激勵計劃有關的內幕信息進行買賣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的行為,符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四、備查文件
(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
(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8月3日